元朝统治下的老百姓,按民族被分成四个等级。
一等蒙古人,统治民族。二等色目人——西域、中亚、欧洲人,给蒙古人管账理财。三等汉人——原来金朝统治下的北方汉人、契丹、女真。四等南人——南宋故地的汉人,地位最低。
差别是实打实的:杀人,蒙古人打死汉人只判出征,汉人打死蒙古人偿命;做官,路府州县的达鲁花赤(一把手)只能蒙古人当;武器,汉人和南人不许持有。
宋遗民愤而写下"九儒十丐",说读书人只排在乞丐前一名——这是牢骚,不是法令,却道出了文人的失落。
但制度归制度,现实归现实。汉族大姓照样当官,江南经济照样繁荣,马可·波罗游记里的元朝照样让欧洲人羡慕。
真正的问题是人心:当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感到自己是三等四等公民,这个王朝就坐在了火药桶上。
1351年红巾军起义,喊出"石人一只眼,挑动黄河天下反";十六年后,朱元璋北伐檄文才打出"驱逐胡虏,恢复中华"。十七年后,朱元璋按这个剧本收了场。
驱逐胡虏,恢复中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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