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田制的名字来自它的形状。
把一块正方形的土地分成九块,像一个"井"字。外围的八块分给八户人家,叫做"私田"——收获归自己。中间一块是"公田"——八户人共同耕种,收获归领主或天子。
理想状态下,农民先合力种完公田,再种自己的私田。没有税收、没有地租——种公田就是"纳税"。
但井田制有一个致命前提:土地必须归天子所有("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"),而且必须是平地——才能切成标准的方块。
春秋以后,铁器和牛耕普及了。农民可以开垦更多荒地。诸侯们开始私下圈地、征收实物税。
井田制崩溃了。商鞅在秦国"废井田、开阡陌",正式宣告它的死亡。
但这个"井"字形状的土地制度,影响了此后两千年的土地思想。每次改革者想要"均田"的时候,脑子里想的都是那个井字。
方里而井,井九百亩,其中为公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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