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祯十七岁登基,接手的是个烂摊子:阉党专权,国库空虚,天灾不断,后金压境。
他先干掉了魏忠贤,然后开始拼命。
每天工作十几个时辰,批奏章到半夜。衣服破了打补丁,后宫开销一减再减。在位十七年,六次下罪己诏——每次大灾大败,都先骂自己。
但他有个致命的问题:多疑。十七年换了五十个内阁大学士、十四个兵部尚书。袁崇焕被他凌迟,孙传庭被他逼死——能打仗的将领,不是被他杀了,就是不敢打了。
1644年三月,李自成破北京。太监打开城门,文武百官跑光了。
崇祯敲钟召集大臣,一个人都没来。他送走三个儿子,砍伤长平公主,看着皇后自缢,然后一个人登上煤山。
在一棵歪脖槐树上,他用衣带自缢。衣襟上写着最后的话:朕死无面目见祖宗,以发覆面,任贼分裂朕尸,勿伤百姓一人。
那年他三十四岁,头发已经全白了。
诸臣误朕,文臣皆可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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